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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受审 庭上抽烟“泰然自若”
时间:2011-06-03 15:35:21    来源:    浏览次数:    新闻首页    我来说两句()

 

  今天(2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在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唐长久,男,1954年生,案发前系中共永州市委副书记,副厅级干部。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由湖南省纪委移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省检察院交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查办。2010年8月12日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刑事拘留,8月26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间,唐长久利用其担任永州市市委副书记、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管日常工作)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土、规划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违法处理决定永州市滨江广场一号项目用地的有关事项,为永州市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34.35万元。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同时指控:唐长久在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江永县县委书记、永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开发、人事调整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13.9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

  在被法警押解上庭时,唐长久还不忘向听庭的亲友和听众挥手。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唐长久竟然从裤袋子里掏出烟和打火机抽起烟来,被法警制止后,他又不停地回头向听众点头致意。在质证时,他对起诉事实均予否认,甚至连是否有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这个机构和他是否担任副组长之事实都予以否认。

关键字:长久,书记,市委,衡阳,人民检察院,组长,小组,城市建设,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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