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任妍)2021年春节期间,《你好,李焕英》等多部春节档院线电影广受欢迎,创下春节档院线电影票房新纪录。同时,电影盗版传播问题也持续引发关注。近日,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为规范电影市场版权秩序,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部署预警保护。 2月8日,国家版权局发布《2021年度第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将《你好,李焕英》等7部春节档院线电影纳入预警保护,要求提供内容、存储、搜索链接、电商网站、应用程序商店等各类网络服务商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防范、及时处理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侵权盗版行为。
二是加强巡查监测。 各地版权、电影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影院的巡场管理,严防偷拍盗录,并加大网络巡查和盗版监测力度。监测结果显示,正规视频网站未出现春节档院线电影侵权盗版现象,盗版内容、链接多通过社交平台、网盘、电商平台及未备案的“三无”小网站非法传播,其中大部分“三无”小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
三是快速处置侵权。 各地版权、电影主管部门安排多班值守、多线应对,对权利人投诉和群众举报的信息进行认真筛选和系统梳理,督导各社交平台、网盘、电商平台等网络服务商采取紧急措施,快速删除侵权信息。截至2月24日,各网络平台累计处理涉春节档院线电影侵权链接23726条。
四是查办大要案件。 各地版权、电影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强化线索摸排,积极拓展案源,已排查锁定多名偷拍盗录嫌疑人员,并由公安机关开展刑事调查,依法追究不法分子刑事责任,推动案件查办工作追根溯源、打掉团伙、摧毁网络。
据悉,下一步,集中行动将深挖盗版源头,加大对影院偷拍盗录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传播盗版影片的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电商经营者,督促各网络平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并对权利人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盗录传播院线电影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3月1日起施行,侵犯著作权罪最高刑期提至10年。希望各院线影院、网络平台、行业协会加强与执法部门联动配合,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盗版,发现偷拍盗录、侵权传播行为要积极向执法部门举报,共同打击侵权盗版,营造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电影产业繁荣健康发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正宇告诉记者,新形势下,为了回应我国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刑法治理需求,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最高刑从7年提高到10年,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法定最高刑从三年提高到五年。为了与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制定修改进一步衔接,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中,增加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方式。上述修改均体现了我国对加强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从长远来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在为电影等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